第 2 部分
解釋聖約翰一書的一般規則
1. 主題內容
(1) 閱讀這封書信時,必須不斷參照福音書。至於前者與後者究竟以何種形式相關(是作為序言還是附錄,作為屬靈註釋還是通諭),評論家們可以自行定奪。但兩者之間存在著至關重要且持續的聯繫。這兩份文獻不僅在思想上相互觸及,而且相互滲透;書信不斷提出只有福音書才能回答的問題,例如:約壹 1:1,參照 約 1:1-14;約壹 5:9,「人的見證」,參照 約 1:15-36;約 1:41;約 1:45;約 1:49;約 3:2;約 3:27-36;約 4:29-42;約 6:68-69;約 7:46;約 9:38;約 11:27;約 18:38;約 19:5-6;約 20:28。
(2) 聖約翰所擁有的文采是真實的,而非僅僅是辭藻。解釋者不僅要看文字本身,還要看其前後文;最重要的是,他必須將注意力不僅集中在思想的口頭表達上,還要集中在思想本身。因為形式上的連接詞往往被省略,必須由讀者虔誠而坦率的勤勉來補充。「溪流之下的根」只有在我們俯身水面直到它對我們變得透明時才能被追蹤到。約壹 1:7-8,「溪流之下的根」就是這樣一個問題,它自然地產生於閱讀 約壹 1:6——「是否必須說,光明之子需要耶穌的血不斷的潔淨,這意味著不斷的罪疚?」某種這樣的思想就是連接的潛在根源。答案由下一節經文提供。[「確實如此」,因為]「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罪」等等。參照 約 3:16-17;約 14:8-11;約 5:3(末尾)、4。
2. 語言
1. 時態。
在新約中,時態的使用與其他希臘作家大致相同,且具有相同的普遍準確性。所謂的「時態轉換」(enallage temporum),或永恆且方便的希伯來語法,已被最偉大的希伯來語學者證明根本不是什麼希伯來語法。但聖約翰安靜、深思熟慮的力量的簡單秘訣之一,就是他以極其嚴謹的精確度使用時態。
(a) 表示持續、不間斷動作的現在時,例如:約壹 1:8;約壹 2:6;約壹 3:7-9。
因此,在聖約翰筆下,所謂帶冠詞的名詞化分詞,具有某人持續且構成性的性情與行為的含義,即其道德與屬靈生命的原則——例如:ο λεγων,那不斷誇耀的人,約壹 2:4;πας ο μισων,每一個以仇恨為生命恆久原則的人,約壹 3:15;πας ο αγαπων,每一個以愛為生命恆久原則的人,約壹 4:7。現在不定式通常用於表達一個正在進行的動作,或在其自身或結果中持續的動作,或頻繁重複的動作——例如:約壹 2:6;約壹 3:8-9;約壹 5:18(Winer, "Gr. of N.T. Diction," Part 3, 44:348)。
(b) 不定過去時(Aorist)。
此時態通常用於僅發生一次的事物,這些事物不允許,或至少不需要持續與永恆的概念;或者用於短暫的、瞬間的事物(Stallbaum, "Plat. Enthyd.," p. 140)。這種對謂語動作的限制或孤立,在希臘語中通常通過此時態的形式最準確地標示出來。不定過去時動詞被夾在增強語氣 e(過去時間)與附加語 s(未來時間)之間,即該行為被固定在過去與未來時間的特定界限內(Donaldson, "Gr. Gr.," 427, B. 2)。不定過去時在聖約翰的書信中被極其精確地使用,約壹 2:6;約壹 2:11;約壹 2:27;約壹 4:10;約壹 5:18。
(c) 完成時。
完成時表示絕對過去的動作,其影響持續存在。「不定過去時所傳達的完整性概念,必須與動作之後的狀態區分開來,後者才是完成時的含義」(Donaldson, "Gr. Gr.," 419)。對這一原則的仔細觀察是解決書信中一些主要難題的關鍵。{約壹 3:9; 約壹 5:4; 約壹 5:18}
(2) 必須仔細注意漸進式平行的形式。第二部分總是領先於第一部分;有時會引入第三部分,領先於第二部分,表示思想潮汐所能拋出的最高點,例如:約壹 2:4-5;約壹 5:11。
(3) 對和弦的預備性觸碰,預示著隨後將要擴展的主題——例如:約壹 2:29;約壹 3:9-24;約壹 4:1-7;約壹 5:3;約壹 2:20;約壹 3:24;約壹 4:3;約壹 5:6;約壹 5:8;約壹 2:13-14;約壹 4:4-21;約壹 5:1-4;約壹 5:5。
(4) 聖約翰簡單而莊嚴的修辭秘訣之一,在於改變引導詞使用的順序,例如:約 2:24;約 4:20。
這些原則若能仔細應用,將成為這位使徒書信的最佳註釋。對於這位使徒,不僅當他的主題是——
「論神,真實的神,阿爾法與奧米伽,萬物之父」;
而且當他闡述我們屬靈生命的原則時,我們可以引用聖維克多的亞當那句有力且難以翻譯的詩句:
「拙口笨舌者,卻能寫出精妙之作。」
宗派立場介紹(本站譯者收錄,非本文文獻)
1. 「「是否必須說,光明之子需要耶穌的血不斷的潔淨,這意味著不斷的罪疚?」」:本段反映了強調信徒在稱義後仍需不斷認罪與經歷潔淨的立場(常見於改革宗與福音派);其他宗派如部分強調「一次得救永遠得救」或「完全成聖」的觀點,可能對「不斷的罪疚」之表述有不同詮釋,主張信徒在基督裡已完全被視為義。